本帖最后由 千谕千寻 于 2014-12-13 19:20 编辑
【得与失】文案
甲午年闰九月十三
我将茶杯捧在手中,让茶水的温度来缓解指尖的冰冷。看了眼在红木圆桌上摇晃着尾巴,一颗一颗数着珍珠的小狐狸,有种想和它撇清关系的冲动。好像感应到我对它的鄙视,司亦用毛绒绒的尾巴将桌面上的珍珠都盖了起来,临了好送了我一记白眼。
“它……真的只是只狐狸吗?太神奇了,我还没见过会翻白眼的狐狸呢!”
“……这位小姐,你的结是什么?”
“结?啊,我的结……对了,你这儿为什么叫千秋呀?不是应该叫个什么楼,什么阁的吗?”
“天不老,情难绝。心似双丝网,中有千千结。夜过也,东窗未白孤灯灭。这首诗……”
“《千秋岁》!噢,所以就叫千秋啊?!”
“这位小姐,你……”
“那为什么要选这首诗呢?”
“人,之所以区别于牲畜草木,无非一个情字。世界任何事的决绝,也无外乎情理法。然而,情却是摆在第一位的。”
“情之一字……”
这次我没有再催她回到正轨上,而是低头默默的喝着茶,不去看她强忍着却依旧滑落的眼泪。
许久,这位“特别”开朗的客人终于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。扬起手中已空荡荡的锦袋。
“这些,都是汐语湾最好的珍珠!你知道的吧?那些汐族人很擅长……”
“说重点!”
“我……我……我希望跟……跟二牛哥在一起!”
我挑了挑眉,打趣的问:“这经常帮胭脂店老板去桃花林采桃花的青年,不仅摘了最好的桃花,还摘走了你的心?”
“……唔,嗯。可是……可是爹爹不同意。”
“你想要的是什么?”
“只要二牛哥变成富人,那么爹爹就不会反对我们两的婚事了!不管用什么方法,让二牛哥尽快的变成有钱人,我知道你能办得到!”
“不管用什么方法?”
“嗯,是的!”
“……那么,写下你的愿望,放进这莲灯里吧。”
“嗯!”
甲午年闰九月十七
“她死了?”
“……她,死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跟她说了什么?她之前来见你!”
“与我何干?”
我将已经拆开的莲灯丢进他怀里,便自顾自的喝着茶。
“新婚当天,她不知道从哪听到的流言蜚语,说是我给山贼通风报信害死了她爹。她穿着喜袍却一直在哭。她质问我,是不是我陷害了她爹爹,我娶她是不是为了得到她爹爹留下来的财产!最后她都不肯相信我,用我送她的桃木簪子,自尽了……为什么?为什么会变成这样?她不是也很希望我们能成亲吗?如今我确实已成为苏澜城数一数二的富人了,可是……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?为什么啊?!为什么……”
一身新郎官打扮的人失魂落魄的碎碎念着那句“为什么”,火红的喜袍也挽救不了他的无力与苍白,只留下一抹迷惘孤单的背影。
我从那盒圆润的珍珠里拿出一颗,顺手往窗外一扔:“这次,你又赢了,桃夭……”
“你跟我赌的不是一样的吗?”
无所谓的笑笑,起身灭了燃着的红烛。 |